2016年12月11日 星期日

創造:存在、秩序與意義之根源/ 柯志明教授

創 造
存在、秩序與意義之根源

柯志明
20161115 講於靜宜大學生態人文學系「生態人文學家咖啡館」

        1.創造(creation)不是一個「科學」概念,基督信仰的創造更不是,雖然科學家也常常喜言自然的或人的「創造」。
        基督信仰的創造教義與神學不但不被現代科學所接受或假定,更常是科學家鉅烈批判甚至攻擊的對象。然而,現代科學史上最為偉大的科學家們幾乎都是敬虔的基督徒,就是今日也仍有許許多多敬虔而傑出的基督徒科學家。這些科學家不但相信上帝創造宇宙,更根據他們的科學研究成果極力為此辯護。
        究竟基督信仰的「創造」是否與科學衝突?對科學有沒有意義?若有,意味著什麼?若再縮小範圍,「創造」對生態學或生態人文(ecological humanities)又有何意義?對人的生命有何意義?以下我將試著簡要回應這些問題。我的觀點是,就理論而言,基督信仰的創造教義是科學與生態人文最合理可信的前設(presupposition)。

        2.無人可否認,創造是基督信仰的核心教義。聖經的第一卷書就是《創世記》,第一句話就是「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創1:1)。《創世記》1:1-2:3完整地敘述了上帝有關天地萬有的創造(2:4-25是對1:26-27的細節補充),但有關創造更為深刻而豐富的內涵直到了新約聖經時才清楚呈現(約1:1-3; 8:19-22; 西1:15-20; 1:1-3)。
        很明顯地,有關上帝創造天地萬有的敘述只佔聖經非常微小的篇幅,而且敘述內容非常簡略。然而,如果沒有上帝的創造,聖經的其他敘事根本不可能展開,也難以理解,因為整本聖經都在見證這位創造者上帝的創造、護理、拯救的作為。因此,創造教義是核心而不可忽視與取代的。可以毫不誇張地說,誰錯解創造教義,誰就不可能正確理解基督信仰。
        不但如此,我們認為創造教義不只具「基督信仰的」意義,更有哲學與科學意義,雖然哲學家與科學家們常因之爭論。對我而言,至少可以說,基督信仰的創造教義提供了哲學與科學之所以可能且有意義的條件。何以如此?我們先概略地理解基督信仰的創造教義。

2016年9月28日 星期三

「無伴奏哲學讀書會」

思考了許久,這個學期決定帶一個讀書會,與同學一起思考並討論哲學問題。

書會名稱定為「無伴奏哲學讀書會」,「無伴奏」取自a cappella的合唱形式,意在簡單、純樸、和諧、莊重、無多餘裝飾。希望這個讀書會能呈現a cappella的效果。 

時間:週二17:10-18:30(可再彈性調整)
 地點:聖方濟生態神學與環境倫理研究室(方濟樓426) 
讀本:Ekkehard Martens,《好的哲學會咬人》(Stechfliege Sokrates),麥德文 譯,新北市:立緒,2016。
行式:自由討論 
目的:在其自身 歡迎所有有心人來被哲學咬一下。

只要有一個同學願意參加,且決心閱讀、思考與討論哲學問題,我就從下周二(10月4日)開始這個讀書會。請要參加者先買讀本。 

2016年6月15日 星期三

生態文學作品展

生態文學作品展
時間:6/16(四)12:40-14:30
地點:方濟樓一樓105室,主顧環境教育展示室
參展:生態人文學系「生態人文經典閱讀(二)」課程、「生態書寫」課程
主辦:生態人文學系「聖方濟生態神學與環境倫理研究室

2016年6月8日 星期三

道德與自然/ 柯志明教授

道德與自然

柯志明
20160527 講於中央大學哲學研究所

        1.正如Raymond Williams所言,「自然」(nature)是個複雜的詞,有許多意思。在此,我要討論的「自然」指:(1)我們身處其間的這個可經驗、觀察的物理世界或自然世界,以及(2)自然存有者的本質特性或固有特性,也就是其「本性」(nature)。
        這兩個意義不同,但彼此相關;而且由於兩者相關,故引生一些基本而重要的問題與哲學爭論。例如,事物是否有其本性?事物的本性是否不變?我們要如何得知並確定事物的本性?事物本性與道德有何相干?自然界是否有道德意涵?人的道德是否如有人(如演化論者)主張的是自然的產物,完全源於自然?我們對自然是否有道德義務?人的道德實踐就是人性(human nature)的表現嗎?若然,人性的內涵為何?道德沒有超自然的面向嗎?等等。
        下面我想討論三個基本問題:第一,道德是否源於這個自然界且必須以之為根據?第二,我們應如何對待自然(含自然界與人的天生的自然特質)?第三,道德的意義是否僅限於自然界?或者,道德是否有其超自然面向?


現於自然
        2.道德源於自然界且以之為根據嗎?這個問題的關鍵在於如何理解人與自然的關係。這裡有三種觀點:(1)如果沒有超自然界,那麼人的道德就必定源於且單單源於自然,並完全受制於自然;如此一來,我們就可以對人的道德給予完全的自然解釋。自然主義者、唯物論者與無神論者皆持此論點。
      2)雖然人完全出於自然且存在自然界的自然存有者,但是人仍然可以發展出不必然受制於自然法則的道德觀念與能力;也就是,人具有自由的能力,可以自由地實踐與表現自己的思想與意願。這個觀點預認自然中有偶然性、不確定性與隨機性,人的自由就因此而存在。達爾文主義者或自然主義者多持此觀點,如哈佛大學著名生物學家E. O. Wilson
     3)自然界並非存在之全部,有超自然界及超自然存有者。人雖然活在自然界且受制於自然,但其本性有超自然面向。道德是人獨特的本性,它顯然非源於人的自然面向(身體),而是源自於人的超自然本性,即所謂的靈魂、心靈或精神。因此,無法對人的道德進行自然解釋,古典哲學家多持此觀點。

2016年6月2日 星期四

觀看與討論:《機遇之歌》(Blind Chance)

觀看與討論:

影片:《機遇之歌》(Blind Chance)
by 奇士勞斯基(Krzysztof Kieślowski)

主辦:生態人文學系

聖方濟生態神學與環境倫理研究室」(靜宜大學)
主持:柯志明教授


時間:6/08 星期三17:30
地點:靜宜大學,方濟樓404

2016年5月10日 星期二

自 然/ 柯志明教授

自 然

柯志明
20160510 講於靜宜大學生態人文學系「生態人文學家咖啡館」

Photo: Jonathan Kos-Reed
        Raymond Williams在他那本有關文化與社會的小詞典《關鍵詞》(Keywords)中認為「自然也許是語言中最複雜的詞」。確實,要釐清這個概念並不容易,因為「自然」的意涵會因不同的文化情境、語言脈絡、學說領域而有所不同。但無論多麼複雜,原則上我們都可以循著語言線索釐清一個字詞的意義,即便它的意義會隨著歷史浮動。那麼,「自然」(nature)這個概念究竟有些什麼意涵?這些意涵又會各自引生什麼問題?若能稍回答這兩個問題,將有助於釐清有關「自然」的許多糾葛與爭議。

        1.在詞源上,漢語的「自然」與英文的“nature”的意義不全然一致,甚至頗有差距。漢語的「自然」原本指非人為造作而自己如此之意,與「人為」、「人文」或「文化」相對,所謂「崇尚自然」或「任其自然」,都有拒斥人為造作之意。
        英文的nature則來自拉文的natura,動詞nascor有「生產、出生、生長、開始」之意,其義對應於希臘文的physis,進而引生有事物的「本性」之意。據此,人亦不能自別於nature,也不可能無nature,兩者不必然對立。
       今天因語言思想的密切交流,漢語的「自然」與英文的nature則已有許多通義。下文就陳述「自然」的幾種通義以及其相關問題。

2016年4月22日 星期五

狩獵文化與動物保護:原住民狩獵爭議的一個倫理省思/ 柯志明教授

狩獵文化與動物保護
原住民狩獵爭議的一個倫理省思

柯志明
20160422 大肚山研經室



豺狼必與綿羊羔同居,豹子與山羊羔同臥;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牽引他們。
牛必與熊同食;牛犢必與小熊同臥;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
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吃奶的嬰兒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
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
因為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
《以賽亞書》11:6-9

Photo: Wikipedia 

        遠古以來,動物向來是人類文化的重要成員,故維護傳統文化與愛護動物本不衝突。然而,時至現代,人類往日美好的傳統文化早已變形崩壞,人變得更貪婪、驕傲、自私、不誠實、無情,因而整個大地慘遭破壞,動物飽受凌虐殘害,無處可棲。除了那些心靈細緻敏銳者,無人聽見地及其間受造物的呻吟哀號。
        任何有良知者都應誠實面對今日破敗不堪的人類文化與生態自然處境,謙卑自省,公義地對待不同受造物,敬虔守護我們共同的家園:地球。
        當然,為此,我們必須解決許許多多的問題、對立、衝突與困境,但除非我們敬虔、謙卑、誠實、敬重真理、充滿愛並勇於自省悔罪,否則我們注定只得活在走向滅亡的自我殘害途中。

        1.因為布農族人Talum(王光祿)在前年八月間狩獵而於去年被判刑三年六個月定讞,原住民狩獵再次成為社會爭議焦點,司法機關、保育團體、原住民各擁不同觀點,激烈交鋒。其中,保育團體與原住民之間的對立尤為尖銳,雙方在法律、文化、保育甚至動物權利上爭執不休。
        本月14日立法院一讀通過《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案,未來原住民合法狩獵不再只限於因傳統文化與祭儀,也擴及「非營利自用」。此修法一讀通過又引來保育團體的批評與原住民回擊,看來,對立雙方並沒有緩和的趨勢。
        這個爭議涉及多重面向,也可從不同角度切入論述,例如,族群、文化、政治、法律、動物權利、生態保育甚至殖民壓迫,等等。正面地看,這些論述多少有助於看清問題並化解爭議,但不幸的是卻也常常加深裂痕與對立,甚至仇恨。最後,或許就看哪一方比較有(政治)力量壓制對手。若然,這當然十分悲哀,理性的公民都應不樂見如此。